在房价高涨的今天,如果你能在北京西三环附近拥有一套100平方米商品房,你就要付出将近200万人民币的代价,一般普通老百姓要拿出这么多钱,基本不可能。但是就有人可以用1/3甚至1/4的价格拥有这些位置的房子,这些人都是谁呢?
在北京西三环六里桥西局有8栋共1074套豪华住宅即将竣工,这些一梯两户带精装修的房子到底是谁盖的,附近的居民都不清楚。因为按道理,如果这些房子是商品房的话,开发商早应该吆喝卖房;如果这房子是经济适应房或限价房,当地政府也应该摇号配售了。但是这里一切似“黎明静悄悄。”
这些房子到底是谁的,最近经过知情人举报后终于真相大白。原来这些房子是负责房地产审批、监管和政策制定的最大权利部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职工房,如果给这个房子定性的话就叫“单位集资建房”。据举报人士透露:该房子卖给职工的价格是4000多元每平米,而周围的商品房最低价格也卖到15000元/平方米,是市场价的三分之一还不到。
记得在06年的时候,建设部、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在06年之前,上述两单位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并以下属单位名义自报自批了这个“豪宅”项目,开始叫“住房合作社”。但是这个合作社的全体成员没有一个人交过1分钱的集资建房款,随着“禁止集资建房通知”的下发,加上全体社员没有人实质性集资的事实,这个两单位“住房合作社”项目没有形成既成事实,属于自然放弃。
手握大权的两大单位当然不甘心这个项目被“作废”,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实权人士的斡旋下,居然起死回生,顽强的生存并强壮到成长到今天即将“竣工”的局面,即将建成的1074套住宅马上就要分配给两个权利机关和下属名义项目单位职工。针对此事,人们至少有8个方面的疑问难得其解:
一、两大实权单位是否与中央对抗:负责建设项目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和监管的政府权利部门,为什么不能做到以身作则,反而对中央的“禁令”不闻不见,如此“模范带头”作用能不让大众心寒。
二、合作建房的资金来源问题:如此规模的项目,建设资金从何而来,是损公肥私还是权利寻租的结果。
三、项目为何能越权获得审批:该项目虽然获得立项,但是不等于项目获得了最终批准。中央三部委“通知”下发后,该项目按照规定必须立刻停止审批,后续审批工作不得进行,但是为什么最终确实一路“ 四氟计量泵 ”,完成审批,其他没有实权的单位集资建房就被无条件停止了。
四、房子定性问题:如果该项目属于“住宅合作社”,但是它实际上没有一个社员,也没有1分钱的社员集资款;如果这个项目是经济适用房性质,那么这两个单位也不是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和分配主管责任部门,他们凭什么有权利开发经济适用房,这到底是一个什么项目到现在也没有人能搞清楚。
五、价格问题:如果这个房子是经济适用房,那么建设标准如此高,酒精泵精装修的成本每平米就达2000元左右,为何售价只有4000多元。
六、销售对象问题:该项目申报单位是两下属事业单位,那么产权单位应该是这两家,与两大权利单位没有关系,那么凭什么把大部分的房子分给了与此毫不相关的“人民公仆”们。这样做是典型的偷鸡摸狗,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的违反犯罪行为。
七、房源为何如此充足:即使下属申报单位和两个实权单位的所有人加在一起,也只有区区数百人,为什么建设了1074套“豪宅”,而且上述公务员大多数已经家有好几套房,那里来那么多的无房户。你要说建设部的人100%的人都没有房子住,鬼才相信。
八、公务员购买有特权:政府公务员是否也要和普通百姓一样,购买经济适用房也需要申请和摇号。
谁都知道,建设委员会和发改委是北京市住房建设管理两大权利部门之一,在福利分房政策截止前所有在册人员都分配了福利住房。许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们几乎人手两套房以上。现在所谓的无房户也就是近几年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极小。但是“丙酮的废水泵 ”人士依然巧立名目、贪得无厌,公然与国家行政命令对抗,集体为自己谋“福利。”
在事情暴光之后,据说这两大机关的领导高度紧张,时刻处于高度戒备状态中,生怕在最后时刻功亏一篑。据说为了确保不出事,已经想出绝妙应对招数:委托市监察局驻己机关的代表人担任分房负责人,并且拿出一部分住房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送贿。此举动机再明显不过,那就是把别人也拽到自己的贼船上,这样就可以共担风险。
典型的狼狈为奸、贼喊捉贼、容许官家放火不许民间点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