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广西水泵厂
-- 发布时间:2007/5/26 17:58:52
-- 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
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 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公约,是全面探讨生物多样性的第一个全球性协议,是世界各国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公平地分享其惠益的承诺。从2001年起,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定为每年的5月22日。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被批准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最早的国家之一。自从1993年《公约》正式生效实施以来,中国政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履行《公约》,积极认真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为世界保护中国特有的生态系统、物种系统和遗传资源系统作出了重要贡献。 建立国家协调机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行国家统一监管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机制,特别是自1993年以来,成立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有国务院20个部门参加的中国履行《公约》工作协调组,在国家环保总局成立履约办公室,并建立了国家履约联络点、国家履约信息交换所联络点和国家生物安全联络点。履约工作协调组每年都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履约工作计划,并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约国家工作机制。 加强立法和执法。为控制生物多样性锐减的趋势,中国已制定和颁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20多项,基本形成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体系。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每年都联合或分别组织一系列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活动,使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初步走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轨道。 强化就地保护。为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到2002年底,中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757个(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总面积132.9万平方公里,陆地的保护区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13.2%。目前,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了我国70%的陆地生态系统、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高等植物,使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都得到了保护。中国政府还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建设和管理,使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日益显著,在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空气净化、生态旅游、环境意识教育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视宣传教育。中国政府每年都组织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约宣传教育活动,如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动物日”等举行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国际研讨会、画展;播放专题电视片、电视专访、焦点访谈等;开展中小学生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好新闻评奖,表彰生物多样性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约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教育和表彰好人好事,并对违法活动揭露曝光……这些宣传教育活动公众反映强烈,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不仅加强了生物多样性科学知识的交流和普及,还大大提高了公众意识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 推动全球合作。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和国际履约活动,多次派出由环保、外交、科技、农业、林业、中科院等多部门官员和专家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全部的6次缔约方大会和《生物安全议定书》10轮工作组会及特别缔约方会议。还参加了《公约》的科技工艺咨询会和一系列全球及区域的国际合作会议,并加强了与《公约》秘书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署、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机构的协调和合作,较好地完成一批双边、多边的国际合作项目,为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和公约、缔约方大会决议的全面深入实施,以及国际《生物安全议定书》达成协议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项目成功有效的实施,在中国制定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国家协作机制,提高国家能力建设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及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